跳到主要內容區

沿革與現況

歷史沿革 
 民國二十五年,政府為統一全國警官教育,合併內政部警官高等學校及浙江省警官學校,於同年九月一日成立中央警官學校,即為中央警察大學前身。民國三十三年,本校前身(中央警官學校)正科十八期已開始設立外事警察組,儲訓外事警察幹部。後因情勢變遷,本校隨政府播遷來台,而於民國四十五年復校。復校之初,本校規模甚小,並無外事警察學系之設。
     為因應國際交流,乃自行政警察業務中,將特殊性質工作分工出來,而設置的一種警察人員;其以保護管理外僑,處理涉外事件為目的的警察作用。簡明的說,以外國人為服務對象,負責外國人管理業務的警察,即為外事警察。若進一步分析其工作的特殊性質,則如同少年隊、婦幼隊,均依特定的「人」和「事」而分工,掌理專屬之警察業務與執行專屬之警察勤務;只是外事警察的分工對象考慮的尚包括語言、文化等多重因素,尤其在國際遷徙日益頻繁,國與國間人口流動已成經常性的活動時,外事警察的工作更趨重要。因此,於民國六十七年,本校奉准成立外事警察學系,正科四十七期,為本校復校後所招收之第一期外事警察學系學生。截至目前為止,本系畢業生已多達四百餘人,目前絕大多數仍在警察機關服務。
   民國八十九年奉准成立外事警察研究所碩士班,並奉准自九十年開始招生,九十三年成立碩士班國境組,一百零五年回復碩士班外事組。
 
發展現況
 
 目前本系所在設備方面,除配置於本系之各種設備外,目前本系有小型教室兩間,可供外事警察研究所上課與討論之用。每年之招生名額,均遵照本校與警政署協商結果辦理。學生四年修畢一百三十三學分,取得法學士學位,並依法分發至各警察機關服務。就本校各系而言,本系學生屬專業分發,亦即以分發外事單位為主。
目前招生班級分為學士班(每年招收學生視警政署需要而定)以及碩士班。目前學生人數方面,除大學部穩定招生外;另本系於民國八十九年奉准成立外事警察研究所碩士班,並奉准自九十年開始招生,研究所則穩定招收本國籍研究生十名外,並另有包含有來自印尼、泰國及菲律賓之外籍學生數十名。本所研究生至少應修畢二十四學分,並通過論文考試後,依法授予法學碩士學位。為提供本系所學生良好的學習環境,近年來本系先後完成相關軟硬體設備,而攸關研究生學習的相關法令與教育計畫,亦已於民國九十年一月系務會議中討論並通過,其中還包含了其他經常性之教育作為,例如學生外語能力之加強、學術研討會之舉辦、學生特種考試之輔導等。
          現任系所主任為邱盛秀副教授,本系所現有專任師資計8名:含教授3名、副教授3名、警正教官1名、助理教授1名,其中具博士學位之師資6名、碩士學位之師資2名;其中專任英語教師1員,專任日籍日語教師1員。行政業務方面有助教1名,協助系所主任推行系所事務。